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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技巧

负全部责任的情形

时间:2013-09-12 18:31:01  作者:宝坻律师  来源:  查看:348  评论:0
内容摘要:(一)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负全部责任: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一)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负全部责任:

1、  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  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  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

4、  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

5、  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

6、  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  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8、  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  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       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       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12、       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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