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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雇员是否可以要求雇主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时间:2013-09-14 18:54:05  作者:宝坻律师  来源:  查看:207  评论:0
内容摘要:交通事故中,雇员选择向雇主索赔还是向第三人索赔?这将直接影响雇员最后能否顺利拿到陪长款。

根据侵权责任法,当雇员在履行职务期间遭受第三人侵害,可以选择向雇主索赔,或是向第三人索赔。向户主索赔后,如果是第三人原因,则雇主可以追偿。 然而,作为雇员,如果能够将雇主和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则更有利于实现赔偿。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雇员可以同时要求雇主和第三人赔偿呢,宝坻律师刘连伟为您解答去下:案例:雇主雇佣甲乙二人作为司机运送一批货物,在途中甲不慎追尾前面车辆,造成甲乙二人当场死亡,被撞车辆受损的事故。 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甲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乙无则。   现在,作为乙方的继承人打算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到遇到问题,是起诉雇主还是起诉对方车辆所有权人和驾驶人员??此时,是否可以同时起诉雇主和第三人,由两方按照事故比例分别承担责任?  因为乙方作为雇员,外雇佣活动中遭受意外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选择雇主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选择后者,需要经过两个以前诉讼才能拿到赔偿款,且雇主无充分的支付能力。  此时,雇员乙可以交通事故由起诉对方及己方雇员甲,连带己方雇主。此时,可以理解为,乙方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来索赔,恰恰第三人与雇员存在重合,那么依据雇员造成他人损害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由,某乙可以连带起诉第三人和雇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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