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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

时间:2013-11-04 11:47:48  作者:宝坻律师  来源:  查看:200  评论:0
内容摘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许多企业的人力资源或负责人比较容易疏忽的一点就是无固定劳动合同问题。1、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双倍工资

     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许多企业的人力资源或负责人比较容易疏忽的一点就是无固定劳动合同问题。

 1、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2、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错误认识

    许多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与有固定期限合同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现在,有一个非常容易忽略的问题,就是,连续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后,企业与职工很自然的就重新协商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可能企业没有注意这个条款,甚至职工都没有重视这个条款,可是,突然有一天,职工与企业发生争议的时候,职工就会说,企业在连续两次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后,是企业主动提出要再次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我们作为职工,没有办法,只有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只要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的,按照规定,属于企业违反规定,需要承担自企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日两倍的工资。 针对什么情况下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所以,企业要想不承担相应的风险,首先就应当在合同快要到期时,一般是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的时间,企业向职工书面送达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前线合同征求意见书,如果企业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那就顺理成章的企业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如果企业不愿意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有两种方案,一种是企业要员工明确表示自己愿意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企业,一定要将该证据予以保留,另一种就是企业没有办法,只能让不愿意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者走人了。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避免因为未签订无固定期限老哦的那个合同,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了。

    3、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如下三种情况,企业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

(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对于将来可能出现比较多的纠纷应当是在连续两次签订有固定期限后的劳动合同后,只要职工不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都不能与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这里仍旧有企业可以规避与应对的空间,因为法律规定的是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企业在合同到期后,由职工与关联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职工从关联企业辞职,然后重新再与公司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所以说,如何规避法律上规定的连续两个字,对于企业来说就比较重要了。 同时,对于连续工作满10年的,也可以采取同等方式处理,比如,在职工工作到第九年时,可以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让职工与关联企业签订劳动关系,造成劳动关系的终止,然后,企业再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很自然的规避了连续工作10年的法律规定。当然,作为企业,一定要保留好企业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企业与关联企业的劳动关系,企业与公司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

    4、避免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形成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一种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许多企业在用人的时候,有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只要不签订劳动合同,将来企业就可以否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等,从而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结果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对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下个月的第一日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现在,有些网站与企业错误的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是11个月,认为到第十一个月后就自动转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所以就不存在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 事实上,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职工已经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并且已经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如果企业没有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仍旧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总之,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与职工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如果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企业承担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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