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借贷问题仍有不少缺乏实际意义的限制性规定,但个人将钱借给企业是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个人借款给企业,双方应订立借款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与此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以内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