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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

时间:2013-12-05 12:28:47  作者:宝坻律师  来源:宝坻律师网|宝坻区律师_宝坻法律咨询  查看:200  评论:0
内容摘要: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你们关于农民轮换工能否适用《劳动法》,发生工伤事故能否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予以赔偿问题的征求意见函收悉。经研究,我们...

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你们关于农民轮换工能否适用《劳动法》,发生工伤事故能否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予以赔偿问题的征求意见函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

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包括农民轮换工),应当适用《劳动法》。发生工伤事故的,应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
发[1996]266号)。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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