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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证的手续

时间:2013-09-15 21:29:08  作者:宝坻律师  来源:  查看:205  评论:0
内容摘要: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双方必须到场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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