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赔偿标准
典型罪名
劳动仲裁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首页
>
交通事故
>
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时限
作者:宝坻律师 来源: 查看:396
伤残鉴定时限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宝坻律师,为您权益保驾护航。咨询热线:18920096583 刘连伟律师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下一篇:
事故认定书复核结果告知的形式及复核次数
工伤赔偿
|
离婚技巧及程序
|
交通事故赔偿
|
合同纠纷
|
法律咨询
刘连伟律师版权所有© 2013
www.baodilvshi.com
本网站所有权属于刘连伟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20096583 022-2999120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