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律师网(WAP手机版)
首页 > 合同纠纷 > 违约责任

什么情况下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作者:刘连伟律师  来源:  查看:1931

责任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弥补违约责任的不足,违约责任的依据是合法有效的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依据是诚实信用原则及法律的规定,适用于合同没有订立、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的场合。

  因此,当事人在维护自己权利,追究对方责任时,首先需要明确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对方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如果对方的行为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法有效的合同,那么只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之间经过磋商但没订立合同,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此时,若合同未订立、无效或被撤销的原因是对方在缔约阶段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那么当事人就可以追究对方的缔约过失责任。

上一篇:杨福明与刘连顺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下一篇:合同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工伤赔偿|离婚技巧及程序|交通事故赔偿|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刘连伟律师版权所有© 2013 www.baodilvshi.com

 本网站所有权属于刘连伟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20096583   022-29991200
Top